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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普教组、幼教组)活动方案
作者:技术宅| 2016-06-30 17:53:02|460
一、活动综述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教育信息化》杂志社
北京博汇英才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届课件大赛将面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作品,并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各教育教学单位提高教育技术应用水平,提升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请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作品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经过评审组初审、终审后,评选出各组获奖的作品。作者可随时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qgdmtkjds)及指定网站,了解本届大赛活动进程,赏析历届大赛获奖作品。
二、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作品的适用对象,将参赛作品分为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幼教组、微课组。
三、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6年4月7日—9月30日
初审时间: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
终审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29日
公布结果:2016年11月30日
四、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五、奖励办法
(一)作品奖
各组均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将获得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信息化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各奖项获奖数量将根据各组参赛作品数量按比例设定。
(二)组织奖
各省教育厅或学校可作为大赛组织单位统一报送参赛作品。组织单位需统一报名、邮寄课件并汇款,方可具备组织奖资格。报送参赛作品数量达到30件以上的单位获组织奖,并可提名1人获大赛先进工作者称号。组织奖单位将获得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信息化专业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及奖金。
六、参赛办法
(一)大赛报名
1.作品须填写《参赛回执表》,单位组织参赛的还应填写《组织单位回执表》。作者须在9月20日前将回执表与作品一并拷贝在U盘中或刻录在光盘中,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2.《参赛回执表》、《组织单位回执表》可通过中国教育信息化网(www.ict.edu.cn)下载;
3.评审费200元/件,请于9月30日前汇至大赛组委会。办理汇款时,附言部分务必填写作者姓名。
(二)初审
评审组对报名参赛课件进行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
(三)终审
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终审,选出各组获奖的课件。获奖名单将于11月30日通过大赛官方微信和中国教育信息化网公布。
七、微课组参赛办法
1.各学科教师均可参赛,内容不限;
2.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
3.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4.视频格式为flv或swf,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40Mb;
5.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授权大赛官方微信网络传播权;
八、作品邮寄
单 位: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组委会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416室
邮政编码:100816
收 件 人:王正言
联 系 人:刘敏、梁晓明、戴爽
联系电话:010-66083028、66068611、66092202
电子邮件:wzhy@moe.edu.cn
十、汇款办法
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87501120100301036486
账 户:北京博汇英才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注:请勿直接存现金。
十一、指定网站
中国教育信息化网(www.i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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